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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限沪籍不限收入
上海公租房申请门槛、程序即日起征求民意或将有效调控楼市租售失衡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今起公开征求意见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至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
◆〉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一条,主要规定了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总体要求、房源筹措、供应管理、租赁管理、政策支持等五方面的内容。
其中明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具有上海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已与上海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在上海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考虑到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暂不设收入标准。
同时,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赁水平确定,由各运营机构综合考虑房型、面积、区位等因素自主确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符合条件续租后总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型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其中,新建成套住宅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的装修,有条件的还可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从6月4日至6月13日,历时10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相关内容解读将于今天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shfg.gov.cn)和“东方网”上刊载。征求意见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申请条件
没有设定收入标准
根据今天起公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可以是家庭,也可以是单身人士,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有序发展。
其中,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集体宿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度增加建筑容积率和建筑覆盖率;有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可配套一部分商业等经营性设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水、电、燃气等设施的建设和收费标准按照居住类房屋标准执行;结合实有人口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应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就学和就医等问题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租赁价格
略低于市场水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保障制度分层次设计的要求和公共租赁住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由各运营机构综合考虑房型、面积、区位等因素自主确定,并报区(县)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说,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既考虑了运营机构能够维持正常运行,同时也要体现政府在进行支持。
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运营机构不能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由于公共租赁住房适配性较强,且以小户型住房和集体宿舍为主,承租人可以根据居住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租住,因此实际人均负担的租金水平更加合理。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为减轻承租人租金支出负担,符合一定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用人单位可根据职工的贡献等因素,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应直接支付给出租住房的运营机构。用人单位集体安排承租的,应配合运营机构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交制度。
申请程序
向运营机构申请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按以下程序申请: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租赁期限
不低于2年不超过5年
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经租管理可由运营机构自行实施,也可委托专业的公司实施。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使用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手续。
为保证承租人居住的稳定性,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还需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由运营机构对承租人的资格重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签。考虑到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租赁总年限暂定一般不超过5年。单位集体租赁的,出租人应与用人单位和承租人共同签订租赁合同。
退出机制
购买经适房后须退租
承租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不计入承租人(单身或家庭)的现住房面积,但承租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应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借或转租,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违反物业管理公约。发生上述及其他违约行为的,或者承租人购买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出租人可与承租人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
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不腾退的,出租人可要求用人单位协同督促腾退,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严肃处理,并可采取在适当范围公告通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措施,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早报记者栾晓娜
重庆申请公租房无户籍限制据家庭人数选房大小
鸳鸯组团“民心家园”公租房样板房记者毕克勤摄重庆公租房建设目前进入快车道——将在下半年接受市民申请,首批住房有望在明年春节前入住。
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地产集团等多个部门,日前联合通报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最新进展。
三类群体可提出申请
“我市公租房在准入上没有户籍限制。”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表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均可申请。
据了解,公租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收入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以下三类群体: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二、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毕业后无住房人员;三、进城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渝工作人员。
另外,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对国家、国防事业、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等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租用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管理不会有利润
“公租房的租金将低于市场价格。”孙力说,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中没有土地出让金、没有税收、没有配套费、没有利润,因此租金标准低于市场租金。
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限定套型面积,是因为公租房是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过渡性住房,不是改善性和舒适性住房。因此,面积不宜过大,控制在35~80平方米以内,根据家庭不同人数配置不同面积的相应住房。
按规定,2人(含)以下可申请40平方米房源,3人(含)以下可申请60平方米房源,4人(含)以上可申请80平方米的房源。
实施细则即将征求意见
据悉,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实施细则,市政府已经原则通过,不久将征求市民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孙力表示,为做好公共租赁房的管理工作,市政府将成立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并对区县公共租赁住房的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初步确定,市住房保障局将在7月挂牌开展工作。记者陈富勇
公租房建筑形态为高层电梯房,容积率为3.5~4.0之间,户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以内。其中,50平方米以内约占60%(单间配套约占20%),50~60平方米约占25%,60~80平方米约占15%。
每种户型的厨房、厕所等基本功能齐全,自购家具后可直接入住;每5户设置一个地下停车位;小区周边有小学、幼儿园和社区管理用房及商业配套设施;小区绿化率在35%左右。
年底计划交房万套
申请者需摇号选房
“距主体工程完工还有91天!”6月2日,记者来到北部新区鸳鸯组团的“民心家园”公租房建设工地,一块巨大的倒计时牌矗立在工地前。
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威远介绍,鸳鸯片区113万平方米公租房项目已经全面启动,共54栋高层建筑。其中,今年将完成20万平方米的任务。
据了解,5月22日开工的华岩片区公租房项目“民安华福”,正在抓紧土石方平基工作;3月底开工的大竹林片区公租房项目“康庄美地”,一期21万平方米、共11栋正在开挖基础,其中,3栋已经进入主体施工。
与此同时,公租房的其他相关工作,如设置申请地点、工作人员培训、信息平台建设、监督和管理机构建立等都在有序进行。
“下半年将接受市民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表示,按照目前的进度,鸳鸯组团和大竹林片区年底计划交房万余套,申请人可通过摇号选房角逐入住机会,明年春节前,公租房有望迎来首批入住的市民。
根据规定,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收入标准。今年,主城区申请标准初步确定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为2000元,家庭月收入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