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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批经济适用房申购试点工作目前进入复审公示阶段。在经过初审、初审公示、复审等一系列审核程序后,徐汇和闵行两区一共有2153户家庭最终通过了复审核查,并进入复审公示阶段。其中,徐汇区1676户,闵行区477户。7月上旬开始,首批经济适用房摇号工作即将展开。
413户家庭主动或被动退出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今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徐汇和闵行两个试点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工作结束时,共向2566户(徐汇区1979户、闵行587户)提交材料齐全的申请家庭出具了申请受理单。也就是说,在此过程中,共有413户申请家庭已经“出局”。据了解,这413户最终没有进入复审公示名单的申请家庭中,既有未通过住房核查或者未提交经济核对报告的申请家庭,也有不少申请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主动提出了退出申请。
此次复审公示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两区政府网站等途径同时进行统一的公示,复审公示为期一周。复审公示结束后,两个试点区将先后进入摇号排序、选房配售阶段。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徐汇、闵行两个首批经济适用房试点区的摇号排序、选房配售工作,有望在7月份全部完成。首批申购成功的申请家庭,有望在今年年底入住新房。
瞒报家庭5年内禁申请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严肃查处隐瞒虚报行为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准入标准一倍及以上,或者拥有其他住房两套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准入标准一倍及以上;人均财产超过准入标准一倍及以上等情况,均属于瞒报虚报行为。此外,同类情况还有:申请人伪造人口、户籍、婚姻、住房、收入和财产等证明材料的;初审或者复审核查中止后,申请人收到住房保障机构书面补充提交材料通知书,但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不书面确认退出申请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明确表示,对申请人隐瞒虚报行为在适当场合公开通报,相关住房保障机构将记录申请人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同时,将取消申请人在5年内再次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