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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房主即使出示了房产证和身份证,也有可能是骗局。日前,和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两名嫌疑人陈某、徐某。二人先从他处短期租房,再利用假身份证和假房本冒充房主,半个月内诈骗其他承租人租金近2万元。
外埠男子陈某与女友徐某均无工作,眼看手中的信用卡已到还款日期,二人想出一个来钱的“好办法”。4月初,陈某花钱为自己做了一张名字为“徐勇”的假身份证,为徐某做了两张名字分别为“李茜”和“张俊贤”的假身份证,开始实施诈骗。
4月11日,陈某、徐某二人看房后,以“李茜”的假身份证短期租下在河西区宾友道向荣里的一处房屋,租期为7天。次日,陈某以所租房屋地址办了一个假房本,并购买一张新手机卡。准备工作结束后,陈某在网上登出该房屋出租信息。4月13日,一名女子打电话要租房,徐某和对方定好当天15时30分左右在儿童医院天桥处见面。见面后,徐某以“李茜”的身份将其带至小区看房,并出示假房产证及假身份证。经过双方商议,确定每月租金850元,租期为半年,且需押金900元。商量妥当后,租房女子当场将半年租金及押金共计6000元钱交与徐某,徐某与其签订租房协议。事后徐某立即更换手机号码。
第一次诈骗成功让陈某、徐某信心倍增。4月16日、17日、22日,二人以同样手段连续作案3起,先后骗得租金4400元、4000元、4400元。
公安和平分局接到被骗群众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将陈某、徐某抓获。民警在其租住房内搜出身份证两个、房本两个、租房合同书1份、手机卡6张、手机3部。经鉴定,其作案时使用的身份证系伪造。二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诈骗所得钱财均已挥霍,其中7000元用于信用卡还款。
和平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情况认定,陈某、徐某涉嫌诈骗罪,决定对其予以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承办检察官提醒市民:要提高甄别身份证、房本等证件真伪的能力,此外,市民租房应当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以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