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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距离住建部出台“认房又认贷”的相关通知已经过去2个多月,但是目前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在执行层面仍有障碍。22日有媒体报道,不久前天津银行已接到监管部门通知,要求“既认房又认贷”,目前银行正就此事与房管部门进行协调。本报记者深入了解后发现,为了能在楼市调整期减少房贷业务量受到的冲击,银行在严格执行第
距离住建部出台“认房又认贷”的相关通知已经过去2个多月,但是目前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在执行层面仍有障碍。22日有媒体报道,不久前天津银行已接到监管部门通知,要求“既认房又认贷”,目前银行正就此事与房管部门进行协调。本报记者深入了解后发现,为了能在楼市调整期减少房贷业务量受到的冲击,银行在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上的态度并不积极,再加上客观条件所限,“认房又认贷”在短期内恐怕难以被严格执行。
多数银行仍只认“贷”天津某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该行半个月前就收到了上级下发的相关通知,大致的规定是要求天津银行“既认房又认贷”,条件不成熟时可以去房管部门查询贷款申请者的房产情况,或者由贷款申请者主动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5月下旬,住建部出台了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2日,某国有银行天津分行就此问题给记者的答复是:该行关于第二套房在执行层面如何认定的相关办法正在研究制定当中,最主要的麻烦就是以什么材料作为判断贷款申请者住房情况的依据,目前仍然按照先前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的办法来认定,新的认定办法应该不久后可以制定出来。
记者还咨询了另一家国有银行天津分行,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仍然没有给予正面答复。
记者昨日还以客户身份咨询了天津多家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对二套房的认定,目前还是查询征信系统中的贷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