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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津物业〔2010〕12号文件规定,北辰区物业办于2010年7月23日在房管局六楼会室召开了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通报制度部署会议。参加人员有北辰区注册企业和在北辰区管理项目的外区企业的公司经理,共到会44人。
会上,首先向各物业企业传达了津物业〔2010〕12号文件,对日常巡查工作的范围、内容、巡查通报程序进行了部署。
最后,由物业办主任对此次日常巡查作向物业公司提出了要求:各企业于2010年7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方案及负责部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物业办。
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机制,监督、查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守法意识、履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合力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