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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承诺书是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缴纳证明的,需提交未缴纳过、缴存过上述费用的承诺书。承诺书注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承诺人有上述缴费情况的,承诺人同意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按照瞒报家庭申请情况处理。
第二份承诺书是申请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的家庭需分别填写的一份申请承诺书。其中,申请限价房和经适房的家庭需承诺,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并接受行政乃至刑事的处罚。若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同意退回已购住房。
而廉租房申请人需承诺,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退还已领取的租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
第三份新材料则是申请跨区选房的申请家庭需提供跨区变更证明。政策房申购审核新规明确,如果申请家庭已经获得了保障房资格,在等候配租配售期间,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范围内迁移的。例如户口从丰台迁到了海淀,就可以提交申请,由原先在丰台区配售配租保障房,转变为在海淀区配租配售。需要提醒轮候家庭的是,轮候家庭办理保障资格跨区迁移后,两年内不得再次办理保障资格跨区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