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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落实
在2009年实现国家“到2011年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要求的基础上,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又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重残、双残家庭。截至9月中旬,全市共审核配租廉租住房700户,其中281户已办理了入住手续;中秋、国庆“双节”之际,还有181户困难家庭喜迁新居。
今年以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每周跟踪进度、定期专题研究等方式,全面、及时掌握各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受理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日前,经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和平、河北、红桥、河西四区分别有30户、102户、26户和23户家庭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在摇号选房过程中,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细化各项服务措施,对于因疾病、残疾等原因不便到场的申请人,允许其书面委托授权他人持规定要件参加摇号并代为选房;统一完善摇号软件,对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视力一、二级残疾人员的家庭单独分组摇号、优先进行选房,保证居住生活便利;要求小区管理单位提高效率、优化服务,集中办理物业费、水电费、装修押金缴存等手续,开辟残疾人家庭入住的“绿色通道”,确保了选房入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