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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重新公布工作。为使全局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全面了解文件保留、修改、废止情况,确保新文件得到正确贯彻执行,日前,市国土房管局举办学习贯彻国土房管新文件培训会。市国土房管局党委书记宋爱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巡视员周国忠主持会议。区县国土分局、房管局局长,直属单位及机关处室负责同志260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结果。房地产市场处、住保处、权籍处、房安处、拆迁安置办、风貌办、房屋维修资金中心、地热处负责同志讲解新文件内容。
宋爱新书记就进一步加强文件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主要根基、是规范管理的必备载体、是衡量干部水平的重要标志。二是以新文件学习培训为抓手全面提高行政能力。这次大规模文件清理工作,既是完成国务院、市政府的任务部署,也是保持国土房管政策连续性、统一性的要求。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国土房管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三是加强领导,巩固清理成果,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这次文件清理的对象是2010年6月1日以前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原市土地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单位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对仍在有效期内、需继续执行的285件予以保留。对属于阶段性工作或已被新文件替代的121件予以废止。对已过有效期但需要继续实施的66件予以重新发布。清理结果和新文件已陆续在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公布。
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广大群众,这批重新发布的文件是以往政策的延续,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标注了有效期,一般为5年,确需保留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广大群众在使用规范性文件时,一定要留意文件的具体内容和有效期,避免因误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