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购买安居型商品房者,在深圳将5年内不得再申请。日前,深圳市法制办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市民征集意见。
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获悉,已报市政府审议的《办法》(送审稿)从12日起至2月28日公开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集意见。该办法提出,申请人申请安居型商品房时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的政策性住房申请。(记者胡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