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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受到各方关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18日就此接受了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
保障范围是城市低收入家庭沈建忠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就是采取多种方式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比如说要通过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以及其他一些方式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比如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旧小区整治等,都是可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渠道。
“过去的廉租住房制度已推行了好多年,主要对象是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这次文件的调整,就是要覆盖到低收入家庭群体。原来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这次更加明确,经济适用房解决的对象主要就是低收入家庭。”沈建忠说。
5项措施保证政策落到实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如何将这项政策落到实处,是网友关心的问题。
沈建忠说,这项工作省级政府要负总责,城市作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到5个落实:一是各项经济政策、优惠政策要落实。比如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建设用地要落实。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要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单列,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用地必须要达到70%以上。三是资金要落实。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10%,如果不够还可以增加;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用、风险准备金等之外,剩余部分全部要用于廉租房建设。四是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实施主体。五是计划要落实。
“城市管理者要做到心中有数,你有多少低收入困难户要摸底调查,然后制定一个规划,把项目定下来,把土地准备好,把资金落实好,每年按照计划来实施,而且要向社会公布,让老百姓来监督,让社会来监督,保证计划的实施。”沈建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