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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根据天津市政府近期出台的相关规定,于日前开展了对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售房宣传的处罚力度。
按照规定,售房宣传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赶到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工商部门表示,今后对严重违法宣传的房地产单位处1至6个月暂停发布房地产宣传资料,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