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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
购房人已办理退房手续,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办理房屋新建登记(一手房)或者购房人还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二手房)的,可以办理已缴契税的退税。
二、所需资料:
1、《个人契税(退房)退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的退税书面申请一份;
3、房管局出具的注销回执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5、购房发票(正负联)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7、购房合同(共5本)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必须印有房管局加盖的作废章);
8、退款凭证及银行结算清单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9、房屋权属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以上3-9项均提供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