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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到5月,黄桂香的工作都围绕着计划于二季度出台的“出租屋管理规范性文件”展开。大王家巷和高桥新村的大火,黄桂香都有所耳闻。
“但长沙至今没有出台相关细则,即使知道房中房出租是违法的,我们找不到具体条例来执法。”黄桂香说,甚至长沙市规定的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是多少,她也未能查到。
今年2月份,长沙市出台相关办法,设立出租屋“协管员”制度和出租屋内重大案件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但两项制度均是针对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屋内治安管理等方面问题,并无禁止“分割出租行为”的明文规定。
难度不仅在于执法依据,还有对“房中房”的登记摸底很复杂,“目前长沙登记在册的出租屋,可能不到实际数量的百分之一”。
同时,“短租房的市场很大,取缔的话,市场需求将得不到保证。所以一味取缔房中房可能行不通,也不现实,更可行的办法是规范管理。”黄桂香说,“但难度就在这里,从商品出租房登记备案到出租行为、流动人口管理,牵涉到很多部门,所以需要市政府出台详细周密的政策性文件。”
“市政府计划在今年二季度出台针对房屋租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黄桂香说,“国家明令禁止对房屋分割出租,规范性文件需要对此进行细化,明确法律责任。”黄桂香参与了起草这份文件,正忙着与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沟通协商。
她希望文件中能多一些条款,如出租屋登记备案、执法依据、查处方式等,能对“房中房”整治产生实际效力,“有了细则,我们可以把了解到的事实举报给公安、工商、消防等执法部门,管理起来就顺理成章了。”
“住建部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长沙宣传得不够,长沙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出来,麻烦你们对它多一些宣传。”黄桂香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