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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者何女士在收房时遇上了烦心事,她所购买的房屋经测绘公司测量得到的实际建筑面积为95平方米,而当初签订购房合同中登记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足足少了5平方米。开发商表示会将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折成补偿款返还,但何女士认为自己已为此多付了房款和银行利息,不能接受简单的“多还少补”处理方式。
“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图纸面积出现误差是正常的事,具体的处理方式则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莫晓丹律师表示,目前大多数商品房以期房的形式销售,合同上的房屋面积一般根据施工图纸计算,房屋竣工验收时,再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
很多购房者对房屋面积误差问题未给予足够重视,签订合同时并未与开发商协商,或只按照开发商提出的处理方法进行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已对该项问题进行了约定,则只能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执行。
莫晓丹表示,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则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屋建筑面积误差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误差绝对值的大小,通常分为2种情况:
第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第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案中,何女士新房的面积误差为-5平方米,误差绝对值达5%。因此,何女士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或者要求开发商返还3平方米的房价款及利息,同时按双倍返还2平方米面积的房款。(吕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