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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而告之”缺乏经费
有网友认为,在外滩这样著名的历史风貌保护区附近新建建筑,应向市民听证,或在全社会范围内征集公众意见。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项目在审批之前必须走“规划公示”的法律程序,一是现场公示,二是网上公示。她说,7月11日-7月15日,已在204地块施工现场贴出公示,通常现场公示只需在地块周边所辖区域范围内公示即可。她展示的公示上表明,反馈意见的途径只有电子邮箱,没有提供电话。
昨天,公示正式挂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不过,挂的位置相当“隐蔽”,记者在网站上找了半天,最后还是向该负责人求助,才在首页的“网上公示”中的“其他公示”中找到《黄浦区204地块“外滩SOHO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公示时间是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4日,反馈意见截止期2011年7月31日。
这样的公示渠道未免过于狭窄,即使住在地块周边的人也未必能看到这张公示,而如果不是工作需要,上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的人恐怕也是非常有限。
对此,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也曾经尝试过报纸公示,但费用太高,承受不起。按曾经洽谈的价格,上海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每年规划的项目都公示的话,每年将是几千万元的投入,政府部门没有这项经费。所以,目前只能做到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
延续区没有规定是漏洞
从效果图看,这片建筑邻近外滩万国建筑群,很容易让人产生在外滩历史风貌保护区“内”的感觉,但不论网友们是否会失望,在规划上,它确实已经属于保护区之外。
《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实践》(2007年5月出版)第169页,“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范围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建设控制范围区最南端是到延安东路北侧为止。
204地块北端是新永安路,与延安东路中间还隔着金陵东路,距离约400米。
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只对历史风貌区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做出了规定,而对紧临控制范围界限的“延伸段”如何逐步淡出历史风貌区建筑风格未做要求。
郑时龄表示,在这方面确有漏洞。地产商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都是尽量往高里盖。而只要指标不违反规定,规划审批部门也没有约束权。
从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建设控制范围向南走,沿中山东二路从延安东路走到新永安路,路边的几幢建筑中,既有挂着“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老建筑,也有新建筑。如光明大厦等新建筑仿照老建筑风格,与周围建筑风格一致。在新永安路北侧的中山东二路22号,即为优秀历史建筑1906年建的“太古洋行”,如果“外滩SOHO”设计方案通过,待2014年建成后,一大块“云片糕”将与这幢外形古朴优雅的建筑为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