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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本栏目谈到了买房遵循“先税后证”原则问题,谈到了该原则的来龙去脉,引起了读者的热烈回应。许多读者反映,买房缴纳的税费有很多,尽管开发商会提供办证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清单,但有时候并不了解所以然,希望我们能联系相关职责部门一一解说。对此本期记者联系相关部门详细解答。
问题一: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需要办理哪些办证费用?一二手房收取费用有何区别?
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分购买期房、现房、存量房收费三种情况,前两者费用相当。
卖方所要缴纳的费用三种情况均一样:只需缴纳交易手续费,为3元/平方米。
此外,记者多方采访了解,购房者还需缴纳物业维修基金,计算方法为“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一般情况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委托银行收取;非住宅物业合同印花税,按总房价的0.05%收取;产权证贴花5元/本;工本费方面,买受人1人免收,为两人收10元,3人收20元。
一手房交易缴纳房产契税规定: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且第一次置业的按总房价的1%收取;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等于144平方米,且套内面积小于等于120平方米的,按照总房价的1.5%收取;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且套内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按照总房价的3%收取;二次及以上置业,非住宅物业按照总价的3%收取。
问题二:购买期房为什么要办理预告登记?
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即买房者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是预购商品房,二是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三是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物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即买房者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可以自由选定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