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保障房建设首提“分配入住套数”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南宁版”国五条中,一方面,增加了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根据细则规定,南宁市今年要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并在2013年要完成1.46万套、新开工1.942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00户及4800套分配入住的任务。此外,还要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将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增加保障房建设供应,成为当地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又一剂猛药。”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李伟业认为,南宁市今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任务虽然比2012年的2.65万套有所减少,但按近年开竣工资料统计,目前仍有约7万套的保障性住房正在建设,续建套数和竣工任务是历年之最,而且更为可喜的是,“南宁版”国五条中,在全国首次提出保障房建设任务的一个新目标——分配入住套数。“对广大无房户困难户来说,这比每年开工或基本建成多少万套靠谱多了。”
为了稳定普通商品住房及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南宁版”国五条指出,2013年南宁市计划供应住房用地30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对列入年度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优先供应,应保尽保。
同时,要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住房等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竣工,加快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
4继续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限购措施
“南宁版”国五条指出,今年要继续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继续严格执行普通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住房、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审核工作机制,加强购房资格审核,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对违反政策规定,或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从)业人员,暂停网上签约或交易申请,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南宁市这类三线城市,目前城乡差距还比较大,市郊及县区房地产开发水平较低,基础配套设施较为落后,根据中央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今后一段时间内需加大对这些区域的开发建设,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在南宁市全部行政区域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将极大地制约上述区域的快速及可持续发展。
据南宁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此前南宁市在制定限购政策时,充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相对宽松的限购政策,因而未将市辖六县列入限购范围,只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实施限购,仙葫、五象新区、兴宁快环外部分区域由于不在南宁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因此也不限购,并且规定能够提供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无房家庭,可以新购1套住房。他还表示,2011年以来,南宁市房价基本保持平稳,且房地产市场存在区域差异性,在全市“一刀切”实行限购,将不利于六县及五象新区等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