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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消费者协会经过积极努力,为本市消费者龚某成功维权,追回异地购房定金8万元。
消费者龚某在今年7月20日与河北省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津西幸福城(御景阁)认购书》两份,并交纳了定金8万元。后经了解和考证,该公司所宣传的开发项目非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地产项目,系虚假宣传,相关网站和售房处销售人员对该楼盘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也出入很大,龚某在购房过程中受到了严重误导。因此,龚某多次找到位于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津西幸福城”的售楼处,要求解除认购书并返还已交纳的8万元定金,却遭到对方拒绝。无奈,龚某求助于和平消协法援工作站。
因侵权发生地坐落于河北省境内,按照《中消协投诉工作导则》相关规定,此案不在和平消协及市消协管辖范围之内,但又考虑到该项目在本市宣传力度较大,被误导的消费者较多等实际情况,和平消协打破常规,受理了此项投诉并委派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跟进调查。经历近40余天不懈努力,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于承认了虚假宣传的错误,并同意撤销上述两份认购书,如数退还消费者所交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