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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报告显示,全省超过7成的地级以上城市在2010~2012年城镇居民住房购买力水平得到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了房价增长速度,但是购买力水平的增幅有限。
其中,中山的城镇居民住房购买力系数从2010年的4.9上升到2012年的5.9,上升了20.4%。以2012年为例,购买力系数为5.9,城镇居民户均人口为3.2,表明中山城镇家庭工作4.8年的收入就可以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收入增长速度与房价增长速度相同)。
中山城镇居民住房购买力系数在2010年全省排名第六,在珠三角9市中仅次于东莞,与惠州并列第二;2012年,中山在全省排名第二,在珠三角排名第一。
报告还显示,深圳、珠海、广州的住房购买力系数最低,深圳市更是垫底。其中,2012年,深圳市城镇居民一年的收入仅能买到2.1平方米,珠海城镇居民可买到3.1平方米,广州居民可买到3.2平方米。
此外,在农村居民住房购买力方面,数据显示,中山市农村居民住房购买力系数从2010年的2.9上升到2012年的3.7,上升了27.6%,增长幅度超过城镇居民。
以2012年为例,农村居民购买力系数为3.7,农村家庭户均人口为4.2,表明中山农村家庭工作5.8年的收入就可以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收入增长速度与房价增长速度相同),购买力系数跃升至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