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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既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愿望,又能杜绝借保障房牟利?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列席两会政务咨询时透露,本市计划在产权性保障房中试点共有产权方式,相关政策储备已经完成,将尽快推进实施。
共有产权保障房,即个人与政府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保障房。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各地试点的共有产权保障房有三种,一种是固定比例分成模式,即在保障房分配销售之初便确定房屋再上市上缴收益比例。以北京的两限房为例,再上市时,保障房家庭需交纳35%的收益。一种是动态比例分成模式,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第三种便是经适房的封闭运行,经适房若上市需由政府回购。
市住建委委员邹劲松透露,计划推进的共有产权目前有两种待选方案:即政府与老百姓凑份子买房,并按出资比例拥有相应产权,或是购房者低价购房,再上市时缴纳收益比例。“前一种的优点是利于操作,但不够与市场接轨,无法动态反映市场情况。后一种虽然更能反映市场,但存在操作上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