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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一声令下,正在商品房买卖中备受青睐的“零首付”瞬即化为灰烬。许多正踌躇满志准备买房的人们一下熄了“有房梦”。与其说是无奈,不如说是有点儿残酷。
取消“零首付”的动机也很单纯:预防恶意的金融欺诈,降低银行风险。自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言及“金融风险”无不谈虎色变。我们在金融方面迈的步子的确应该慎之又慎。可这里就有一个疑问了:在商品房买卖中,有了一点儿“首付”后即可“按揭贷款”与“零首付后的按揭贷款”的区别有多大?
买得起房子的人毕竟是少数,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在《经济学》论述的关于“需求”的两个因素中,支付能力成了房地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所以房地商才会绞尽脑汁,想出了什么“银行按揭贷款”、“售后还租”、“零首付”、“零物业”等等一系列招数来。这其中的一些“招数”的确需要业界再加以斟酌、思量而行。但就“首付”问题上,笔者却认为,“零首付”是种必然,是市场的必然选择。
这个认为基于两点认识:一、房地产开发商近年来开出的“首付”越来越少,呈下降趋势,已几近于零。近期国内一些成功的楼盘营销案例都是在“首付”上做了比较大的动作后才告捷的,这说明“零首付”的趋势。二、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房地产行业已进入以个人购房为主的“散户时代”,“零首付”有了生存的条件。
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最大的希望莫过于购房者能用一次付清所有房款的方式把他所有的商品房买下;购房者(特别是中国的老百姓)又何尝想去欠谁的债,哪怕是银行的!可市场这只手就是要逼得大伙都无法“畅快”,于是“首付”出场了。稍加归纳后可发现,近年来,“首付”的平均值一直呈下降态势。这也不奇怪,因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与“首付”这个先进的购房方式的出现有着同样的内在逻辑,“零首付”将是这个现象的“最高阶段”。“零首付”只是在价格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即在满足了房地产开发商利润最大化原则的前提下,人为制造出的一种“消费者剩余”,仅是使购买者在心理上得到的一种满足。而且这还是建立在以“担保”为基础的“信用”之上的。
众多房地产经营者开始认识到“充分相信购房者”的重要性了,市场经济本来就是信用经济。事实上,我国银行在房地产业的买卖中迈的步子一直是很小心的,繁琐周密的“担保”使其基本上处于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地位。据相关报道,银行在处理“零首付”的按揭贷款中,拿的“担保”并不少。若真的有什么风吹草动,银行完全也可以“担保”为杆杠来调节,提高“零首付”的准入门槛等手段来降低自身风险,而不应轻易使用“禁令”。银行系统要提高安全性,建立防范体系,重要的是导入更为科学的“危机管理”,似不应该以轻易牺牲一些市场的正常商业手段为手段。
取消“零首付”,无异于朝“百姓信用的软肋”猛打一拳。它造成的伤害不仅仅是那些准备买房卖房的人们,而将是整个的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同时也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若当这种牵涉多方利益的市场手段因一方的不同“安全观”而轻易地被扼杀,长远来看,也不利于正逐步规范化的我国市场经济成长为信用经济。 (吴建钟)
2001年6月9日 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