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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日前明确规定,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产开发是违禁的,凡未经批准,擅自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产开发的,一经发现,将被立即制止,对已建成的,房产部门不发放房屋销售许可证和房产证。
据介绍,南京市日前已开始对土地批租专项治理行动,政府将通过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实施有效调控,对于申报土地转让价格低于标定地价20%的,政府将行使优先购买权,控制非法炒卖和投机行为。今后所有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一律要在土地市场上实行公开招标拍卖,从根本上遏制土地市场的腐败。
此次治理行动中,着重清理检查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划拨土地;随着减免土地出让金、租金或低价出让、出租土地,使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高价倒卖土地、搞假招标、拍卖;供地过程中严重以权谋私、贪污、行贿、受贿等问题。对严重的违规违章和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严肃依法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对1999年以前土地批租中发生的重要案件,也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