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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针对当前房地产销售转让、中介服务中价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本市物价部门将在近期内强化房地产的明码标价,标价有效期由房地产商决定,但不得少于30天。
据了解,这种明码标价规定将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一房一标法,即标明所有房屋的室号、面积及其计算面积的种类、单价、总价、附属面积和附属设施等;一种是基价标识法,标明代表性房屋的基准价及其因楼层增减、朝向差异而引起的差价额或差价率。销售交易场地标出的内容与在媒体等其它场合标出的内容必须相同;有效期间标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
据悉,该规定将在12月份正式出台,届时将取代1996年颁布的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上海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