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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近日贴出公告,现存、逾期的临时建筑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部清理拆除。同时,北京市规划委规定,将严格控制新临建的审批。
公告要求,截止到2002年6月30日前,各建设单位应将其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逾期的临时建设工程和代征的绿化、道路、广场等公共用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拆除临时建筑后的土地将依照确定的方案组织绿化或按程序申请建设,清理平整的代征地依法移交园林、市政部门进行绿化和市政道路建设。为保证整治的成效,有关部门将组织联合检查,对逾期未拆除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市规划委指出,应严格控制临时建设工程的审批。除必须的施工暂设工程按照谁批准建设工程,谁批暂设工程施工的原则审批以外,一律不得再批准建设其他临时建设工程。
据了解,北京市今年计划拆除300万平方米,其中四环路以内的临建将全部被拆除,目前已经有138项被列为整治重点。(莫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