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针对目前广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方面存在的问题,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日前提出了加快房地产登记发证的思路和举措——
(一)针对房地产产权管理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登记发证的效率。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投入一笔资金开发建设CIS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窗口办文系统、信息共享系统。从今年1月4日起,已开始试行窗口办文,已将部分业务在窗口集中受理,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按照信息共享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已有信息数据库,实现业务信息的相互利用,提高房地产信息服务水平以及信息服务的社会化。如通过网站对已进行整体确权的商品房实行公示,使小业主能及时了解楼盘确权情况,了解何时能够办理房产证。
(二)关于开发商欠交地价,小业主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由于未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楼盘,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政府之间的问题,小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所支付的购房款已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内,不能因开发商欠地价而不给小业主发证。为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屋,用于征用回迁的部分和已领预售证且小业主已交清房款的房屋,只要开发商来办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依法全部给予确权发证;对属开发公司产权的房屋予以登记“未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暂缓发证,待其缴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予撤销注记并发证。同时,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一起拟定开发公司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追讨方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作为实施上述措施的具体办法。
(三)房屋已建成,但用地手续不齐全的问题,是长期困扰房地产登记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对遗留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归类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性方案。本着依法行政、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合法税费不能流失的原则,逐一解决。
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市民未能及时领到房产证有政府职能部门、开发商和购房者三方面的原因;从开发商方面来看,主要有如下原因——
1、手续不齐全,无法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2、税费未交清,无法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
据统计,1990年至2002年1月,广州市共办理627,017套房屋的房改手续,核发房地产证580,639套,占总数的92 .6%,尚有46,378套房改房未领到房地产证,占7.4%;1993年至2001年底,广州市共办理商品房预售监证354,112宗,其中已有251,200宗办理了过户监证(即小业主已领到房地产证),占71%。估计尚有9万~10万户小业主购房后未领到房地产证。(倪凤友 陈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