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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庆市消委公布的《重庆市消委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分析》可以看出,仍有购房、食品、医患、服务、安全、质量、知情权等7大类投诉热点。
在购买商品房的消费纠纷中,定金、房屋质量、虚假和夸大承诺、物业管理、产权纠纷、延期交房等问题依然存在。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总是以各种托词来对待消费者,使纠纷常常久拖不决,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某些开发商常以楼盘已经房屋主管部门评为“优良工程”为由,拒不承认质量问题。而消费者找有关部门鉴定又要承担鉴定费用,让消费者十分为难。就是经鉴定后,确认有部分质量问题而因房屋主体过关,开发商也不承担鉴定费用,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骗取消费者定金现象十分普遍。开发商多采用虚假、夸大的承诺骗取消费者的定金。当消费者发现上当时,一些开发商总以“定金法”来要胁消费者;当消费者不买房而要求退款时,开发商又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消费者既要承担诉讼费又要承担律师费,最后的结果也很难知晓,让消费者顾虑重重。
物业管理乱收费严重。一些物业公司总是以各种名义变相收取住户费用。而由于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宣传不够,有很多消费者遇到物业纠纷却不知该如何解决。本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业主在遇到纠纷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处理。但在重庆市,许多消费者反映,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是由开发商指定的,根本就不能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而有的小区至今就根本没有业主委员会,这使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开发商这一“强势”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开发商延期交房日益突出。遇到延期交房,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开发商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的难度很大。多数消费者最后被迫选择通过法律方式解决,但诉讼的长时期无果或开发商故意拖延付款,时常让消费者无可奈何。买期房的诸多“陷阱”,使消费者普遍感叹“买房难,解决购房纠纷更难”。(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