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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人日报》5月17日报道,浙江省衢州市在进行城市建设规划时,十分重视市民的意见。日前,37名市民代表被市规划局请来,为城市改造进言献策。当市民提出“坊门街是衢州市第一条步行街,希望规划时,能充分地将现代商业与传统民居方案结合起来,旧城改造不能损害古城风貌”、“城市规划要考虑到城乡结合部的农村整治问题,以使城郊的农村与都市的现代风貌有机地结合起来”等建议时,规划部门当即表示会慎重考虑。
这说明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而这一点正是搞好城建的一大关键。
为什么要尊重民意?著名的城市规划专家,同济大学孙施文博士认为,公众参与规划,既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又体现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公众的充分参与,有利于政府的规划决策切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些决策者对规划的认识,还停留在“我制订、你执行”的阶段,而没有意识到规划既然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就必须尊重公众的声音。如果不能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很可能会好心办坏事,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如2000年的7月发生在杭州市的玻璃幕墙事件,惊动了央视。该市环城东路16号的居民,发现对面建成的一幢建筑安装的玻璃幕墙,象镜子一样清晰的映出了他们的生活起居,于是,他们的生活一下子乱了套,白天要拉上窗帘,晚上更是不敢开灯。居民说:白天是反光镜,晚上是照妖镜,千家百户千姿百态都照出来了。为了这面玻璃幕墙,居民们从建设单位到规划局、环保局跑了个遍,可问题没有解决,只好向新闻媒体投诉。中央电视台披露后的,杭州市规划局立即组织协调会,并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结果是,施工单位花巨资喷了一层进口的航空油漆,对玻璃幕墙进行遮盖。虽然照不出影子了,但居民仍然意见很大。新楼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过的,尚未投入使用就招致一大堆的不满,不管是施工单位还是规划设计部门当初都没有想到。这就是不尊重民意酿下的苦果。
尊重民意,也是对历史负责。对于一些文化积淀深厚的城市,在进行规划建设时,不仅要兼顾经济建设和市民生活需要,还要考虑文物保护。人民生活要改善,经济要发展、城市要保护,这是一个难题,只有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才能形成最佳方案,达成共识。文化古城苏州市在城市规划上,就充分认识到,苏州不仅是苏州人的苏州,也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苏州,物化在建筑形态里的几千年的文化积淀是不可多得的,保护古城是重大的历史责任。为此,该市成立古城保护委员会,邀请国家级的专家和当地素质高的市民代表参与规划,既发展了经济,又保护了古城文化。
尊重民意,更体现了法制的严肃性。要确保公众参与成为城市规划决策中的必要环节,必须通过相应的制度和立法来加以保障。玻璃幕墙事件发生后,为了解决类似的问题,杭州市规划局于2000年11月底下发通知,对于一些虽符合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但有可能对相邻建筑或周边关系有一定影响,群众可能有异议的建设项目,在即将开工之前,需要通过报纸广告或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建前公示,充分听取百姓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否则不予批建。这就是从制度和法规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贵阳市人大在进行执法检查时,也把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问题拿到新闻媒体上公示,并根据市民提出的建议进行执法检查,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提高了民众的参与度,体现了法制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