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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国际公寓首开先河,采用以套计价、按套内使用面积售房的方式在京城楼市激起不少波澜,据说大多数消费者对此举表示欢迎。但业内的看法很不统一。5月19日,在北京大学世纪大讲堂举办的“六方对话———关注面积问题”的研讨会中,反对的声音更多一些。坚决站在正方一边的只有张在东和秦兵二人。支持的理由不必多言,现将反方的观点登出以飨读者。
研讨会嘉宾有: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事务部主任王前虎、锦绣大地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张在东、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红石实业公司总经理潘石屹、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知名购房人舒可心、场外特邀嘉宾刘宏诚。
潘石屹:开这种研讨会本来就没有必要,因为面积是测绘队测的,和开发商没有关系,用什么面积售房也和诚信无关。
法律规定按几种面积销售都可以,可是在北京以期房为主的市场中,我更倾向于按建筑面积销售。因为公摊面积是保证物业品质的重要方面,现在有的楼盘标榜自己的使用率是92%、98%,我怀疑他有没有电梯间,有没有楼道。
现在所有统计都认为发展商有恶劣行为,短斤缺两。可实际房子不是由房地产发展商测量,而是由政府测绘大队去测量,存在测量计量误差是测绘队的责任,而不是开发商要去缺斤短两。像北京房地产有一个图纸测绘,在买卖过程中,所做的测量计量不是房地产商自己算的,如果都出现缺斤短两,我觉得是规章制度出问题,不是开发商出问题,只不过我觉得媒体夸大了这种情绪,实际上的纠纷数量,消协说了,就是5%到6%,可是让老百姓感觉是70%,所以不要把这种问题过分夸大。我倒希望测量市场放开,谁的信誉好、公正、误差低,双方都同意了,我们就选他。
任志强:按照什么面积售房,只是解决了一点皮毛问题,对市场来说,没有什么价值。制定《物权法》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有人说按照套内使用面积售房解决了知情权的问题,我反对,按照建筑面积售房一样能保证知情权。合同上有啊,都要标使用面积、误差什么的。因此,两种算法就是在合同上标注的先后次序不同罢了。我还是觉得制定《物权法》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们正在跟建院做相关的课题,就是解决“消费者,你买的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将来希望能作为法规推广,里面涉及到业主每年应交多少费用,包括其他物权,俱乐部该不该分摊等。因此,我坚决反对用这种解决问题的做法,只是一些皮毛,一种策略。
舒可心:消费者买的并不是自己家里的那一点面积,还有空间、环境和许多公共设施,过分强调套内使用面积容易误导消费者。
现在业主之所以有投资的高回报,决不是因为他的那点儿面积,至少我们小区不是。我们卖的是楼盘的品质,包括公共产品和其他很多设施。
但是现在没有一家发展商把公摊面积在哪儿、多大告诉消费者。对于这些,发展商可以不具体告诉购房者,但是应该告诉管委会,管委会代表购房者来测量这个面积。现在,发展商的工作是把该公摊的面积公摊出去后,告诉哪儿是公摊的,将来这就是业主的权利,因为有了权利就有了出租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所以公摊部分非常重要,按照使用面积售房,将来收房的时候,未必没有面积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