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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2000版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将作部分调整,其中重点是对房屋面积提示条款进行修改。
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修订后的合同中将明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必须先向购房者出示预测面积的测绘报告,而此报告是由专门的测绘部门提供;同样,在交房时,再向购房者出示一份实测面积的测绘报告。交易双方就面积及其构成的改变进行付款方面的协商,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
据悉,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目前已在酝酿一个关于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办法,此“办法”将房屋的共用部位分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分开算:共用分摊面积实测大于预测面积的,开发商不能多收取;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的,开发商则要退还多收部分。套内面积则按合同约定来计算,有多少就算多少。修订合同将根据这一思路设计合同面积约定条款,改变目前合同中只对房屋建筑总面积作约定的状况。
据了解,上海修订版预售合同还将写入“今后房屋面积的测量报告将由市场化、专业化的测绘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