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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有变 比例不变
从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作调整,而缴存比例则不作调整。
具体调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内资企业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0年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1年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0年职工个人月均实得工资,调整为2001年职工个人月均实得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本年度不作调整,内资单位和职工仍为各8%,外商投资企业单位和职工仍各为13%。
据悉,天津市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经过9次平稳顺利的调整,有效地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持续增长,为天津市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已达134.9亿元,有12.9万户职工家庭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了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