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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关恒华国际期房拍卖的报道频频见于报端,由此引发了业内外对于期房拍卖的讨论。以前的房产拍卖多为公检法“罚没”房产,但今年年初现代城开始退房拍卖并马上要再次拍卖开发商自留的几套房子,恒华国际期房拍卖又是另一种模式。
期房拍卖只是一种销售方式
作为曾经进行过退房拍卖的现代城总经理潘石屹并不反对期房拍卖,只要该楼盘五证齐全合法预售就可以拍卖,至于是何种拍卖方式并不重要,期房拍卖与现房拍卖是一样的,没有任何问题。购房者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来与开发商确定价格,再坐下来签署协议和合同。
北京长城国际拍卖公司注册拍卖师侯建勇认为,与其它商品一样,只要能正常流通的商品都可以作为拍卖“标的”来拍卖,所谓期房拍卖只是形式改变了,其它都是一样的。由于商品房存在预售制度,商品房既然能正常流通并销售,那么就可以作为一般商品拍卖,拍卖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同样适用目前还只是图纸的房子。据侯拍的经验,恒华国际此次搞的期房拍卖,在国内拍卖行还是第一次,填补了拍卖行的空白,同样也是地产界的一件大事。
期房拍卖的首创者恒华国际总经理邝小洋告诉记者,期房拍卖不是一种炒作,而只是一种销售方式,因为恒华国际顶楼的“空中豪宅”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真正物有所值。竞拍者须先交30000元的诚意金方可看图纸和模型,交起拍价的10%(包括诚意金)才可以参加拍卖。同时他也承认,期房拍卖的确有风险,但是拍卖的魅力在于其不确定性。
荣丰2008董事长王征认为期房拍卖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营销手段,由于期房的不确定性而引发的纠纷与拍卖的方式没有任何关系,纠纷的产生一直存在,期房拍卖不会加强纠纷的发生。
建议政府制止期房拍卖
由于期房拍卖的高风险性,引发了一些人的反对,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先生对期房拍卖持否定态度。他反复强调要通过《信报》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期房,更何况是期房拍卖。期房拍卖具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消费者要做到把钱往里面扔的思想准备,投资者要理智地对待期房拍卖这个新生事物,防止上当受骗。同时王前虎先生还通过《信报》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制止期房拍卖这种行为,他认为这是对消费者非常的不负责任。
期房拍卖也引发法律界对此的质疑。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律师认为期房拍卖从法律上是成立的,但他人个表示不赞成这种方式。根据《拍卖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拍卖的标的只要是能合法流通销售的,都可以成为拍卖的标的。至于期房拍卖的风险,岳律师认为并不因为销售的不同方式额外增加风险,期房拍卖与其它预售方式一样存在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不容易操作。拍卖方式只是能迅速解决房地产销售的价格问题,但是房子的销售不仅仅是价格问题,价格不是房地产销售的惟一因素,还包括签合同过程中很多需要双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很多变动因素。现房拍卖可能比期房拍卖好操作一些,至少参拍者可以看到具体的房子。
对于期房拍卖,业内观点不一。但我们至少可以肯定一点,从法律上来讲,期房拍卖是合法的,但是对于现实操作实施来说,可能会有一些困难和问题存在,购房者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