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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诉案件不断攀升 房地产市场咋这么乱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呈现了供求两旺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居民成为住房消费的主体后,在实物分房体制下集团消费所掩盖的许多问题也就逐步暴露了出来。加上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使得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解决,造成消费者投诉日益上升,社会反映强烈。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几年来,建设部和有关部门抓住住房制度改革等契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推行了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开展了“放心房”、“放心中介”承诺活动;对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进行了清理换证。这些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地方还相当严重。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1年全国房地产投诉案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3.2%,今年仍在继续上升。从有关部门调查和对投诉案件的分析情况来看,当前房地产市场混乱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违规开发。从一季度建设部对全国37个城市的129家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专项稽查情况看,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销售,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比例达到20.2%。二是广告虚假。5月28日,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对4月25日、26日两天27种报纸中的665条房地产广告进行了集中排查,违法违规及不规范广告的比例高达41.7%。三是面积“短斤缺两”。这是近年来投诉比例上升最快的方面之一,2001年已占到房地产投诉总量的16%。四是中介市场鱼龙混杂,虚假信息充斥市场,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五是合同欺诈。有的企业强制使用不利于购房人的格式合同,有的企业在合同中设置免责条款,逃避责任。六是物业管理不规范,存在多收费少服务,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观念淡漠,有的违法经营、唯利是图,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法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三是主管部门监管不严、查处不力,有的地方的主管部门以罚代法,使违规者受益;个别公务人员知法犯法、内外勾结,使违法者逃避法律、法规的制裁。
有关专家据此指出,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阻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将挫伤购房者的买房热情,直接影响住宅消费的进一步启动,进而影响住宅对国民经济拉动作用的发挥和社会的稳定。
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也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朱鎔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并把房地产市场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
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在去年底有关房地产市场情况报告上批示“商品房市场存在的这些问题应当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后,今年4月26日再次批示“要整顿和规范物业市场,加强物业管理。当务之急是落实招投标办法,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集中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不下大力气搞好这项工作,不仅会制约房地产的发展,而且会影响社区稳定。”
为此,经国务院同意,5月23日,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并在6月25日联合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明确牵头单位,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互相支持,同时加强监督,共同做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在今年9月底前,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尽快设立投诉电话、信箱、网站向社会发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检查,对行为恶劣,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进行依法惩处、严厉打击,力争在今年内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