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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最早出现在上世纪60年代末的法国,90年代中期在美国达到完善与成熟。目前,世界上已有60多家分时度假集团,4500个采用分时制度的度假村分时度假房产业已成为年营业额65亿美元的全球产业。但是在我国,这个“舶来品”真能推开吗?
从表面看,“分时度假”对开发商和消费者都有好处。尽管经过分时销售的房产总价要比整体一次性出售房价高出3倍以上,但分摊到每一个“分时”用户身上,仍比到旅游地住酒店的费用便宜。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开发商的利益也实现了最大化。
但有关专家认为,在我国,分时度假的路并不好走,因为它需要有较为普遍的分时休假制度和专门管理机构、中介交换体系以及商业诚信体系,而消费者的迟疑与未知态度则使其缺乏市场基础。一下拿出很多钱来购买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度假用房,而最终没有房子的产权,这是不是太超前了?
而一位旅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考虑再三,没有加入分时度假,因为“从目前相应的法律规定看,分时度假无法操作”。有关部门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商品住宅的销售方式只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销售三种方式,按照时间划分产权的确是块“真空”,这成为分时度假的“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