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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了“工程担保”
北京有了“工程担保”楼晨报讯(记者莫春)昨天下午,30位海润国际公寓的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得到了一份保证担保公司的《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承诺书》,出现住宅建筑质量责任后,将由担保公司从施工企业的反担保金中支付给业主。
华远老总任志强认为,从国际上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都是“谁施工谁承担”,也就是说,应由施工企业承担。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以分清责任范围,开发商在其中承担的是按期付款的责任。
据介绍,工程保证担保最早起源于美国,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工程保证担保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它是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促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