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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吸引客户也会流失贷款转按揭让银行两难
到我的银行来贷款买房,在房款没有付清之前,如果你想“梯级消费”,卖了原来的新房买更好的房,可以;如果你觉得房子升值了,想卖了房子来套现,也可以———对善于投资理财的市民来说,银行的“转按揭”业务是个很有诱惑力的金融产品,按理说,银行也应该大打招牌、广而告之才是。但工行、建行在推出这项业务后为什么一直默默无闻呢?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同志在接受咨询时解释,办理“转按揭”除了手续繁杂,牵扯的部门多以外,还有一个大的顾虑是社会资信制度不健全,银行进行“转按揭”风险比较大;另一个解释,是银行担心提前还贷由此增多,银行心疼利息的损失。
衡量再三,银行可能觉得目前大力推广这项业务的时机还未成熟。而记者也在采访中获悉,购房者在没有付清房款前想卖房的话,还是由开发商回购的居多,对银行来说,这样风险就小多了。当然,对购房者而言,讨价还价的余地也小多了。
而在采访中记者还获知,现在国内热炒的变更借款人的按揭并不是真正的“转按揭”,在国外“转按揭”的完整意义是包括变更贷款银行在内的。对于这一业务,银行的反应就有冷热分化了。据报载,作为上海房贷老大的建行上海分行,显然对跨行转按不感兴趣,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建行可以办理跨行“转按揭”贷款,但目前还不准备开办此业务。排行老二的工行上海分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开办此业务目前有难度,更改抵押物比较困难。而对在房贷市场上起步较晚的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跨行转按意味着一个重新瓜分市场的好时机正在来临。
农行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国外之所以有跨行按揭,是因为利率市场化,各银行的贷款利率可能都不一样,但国内银行执行的都是统一利率,推跨行“转按揭”意义不是很大。但在市场上,记者却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位办理了房贷的朋友说:“银行之间在房贷服务上其实还是有差异的,如一些银行允许还款人有3个月的延滞期,并推出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转账,以及还款缺额预通知制度,尽可能方便客户还款,但在我贷款的那家银行,却没有这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