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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认真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把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当作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陕西省开展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市、县达59个,土地面积1200多亩,收取土地出让金近5亿元。陕西省的主要做法是:
——建立健全土地资产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陕西省于2001年9月出台了《陕西省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在今年1月和4月相继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起草的《陕西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处置闲置土地项目备案的通知》、《关于土地资产处置若干规定》、《关于土地估价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狠抓土地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陕西省集中力量对全省土地市场秩序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整顿,共清理出非法交易和私自改变用途等各类违法用地800多宗,面积3150多亩,补缴土地收益近1000万元。通过集中清理整顿,全省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非法交易数量大大减少。
——加大了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有效地降低了闲置土地的数量和面积,解决了一些企业多年存在的土地难题。据统计,近两年来,陕西省共处置闲置土地1000多亩,盘活土地资产约4000万元。
——全面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今年4月10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实行招标拍卖的通知》,同时印发了《陕西省2002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省各市、县积极开展经营性土地的招标拍卖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陕西省已有8市51县进行了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共出让土地880多宗,面积1200多亩,收取土地出让金近5亿元,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土地市场规范运行的基本条件初步形成。目前,陕西省10个地级市都已开始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今年下半年以来,汉中、商洛、延安、西安等市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土地公开交易场所,相关的工作制度已出台。全省有40个市、县建立了土地有形市场,其服务的功能和质量不断提高。有25个市、县建立了土地供应和交易的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