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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纠纷中因车位问题而导致的占较大比重。近日一些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的车位价格太贵,长期买断高达17万。同时,南城一商品房的业主也告之记者,说开发商事先承诺的车位收费标准被更改了……的确,车位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开发商和业主最为头疼的事情。
车位收费:地面150元/月地下市场调节
据记者了解,《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上明确,居住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是小型车150元/月,大型车210元/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小型车每年1600元,大型车每年2300元。而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制定,最后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
同时,《关于加强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上强调:
1.居住小区内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需按照《关于对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的通知》规定,经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市政管委(建委)核准,依法取得经营资格后,到所在区县物价部门办理收费审批手续。
2.居住小区内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对临时停放车辆收取的停车费按京价(收)字1991第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对长期停放的车辆收取的停车费标准,按京价(收)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居住小区内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除可在经批准收费的停车场地内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外,不得借加强管理等原因,收取小区进门费、泊位证明费等其他针对机动车的费用。
4.居住小区内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所所收费用为管理服务费,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为缴纳停车费的车辆提供管理服务。
5.居住小区内设立的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要加强规范地下车位收费
在规定当中,地面停车位租金的收取有上限规定(150元/月),而地下车位租金的收取是靠市场调节,靠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协商,没有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因而在这一块是纠纷问题产生的焦点。
北京物业管理商会会长于庆新告诉记者,地下停车位的建造牵扯到开发商的市场投资回报问题,政府部门不好界定一个强制的标准,不过按北京目前的市场情况以及根据不同楼盘的具体情况,地下车位租金收费每月300-800元之间还是较为合理的。
其实,地下车位租金的制定有点半垄断的性质,因为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而且购房者买了某个开发商的房子有车之后就必定要租或买这个开发商所投资建设的车位,因此开发商在制定价位时不能过于追求利润,要与业主进行充分的协商,以市场为指导,赢得合理的利润,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作为政府部门应该组织一些专家、开发商等业内人士进行讨论,对这一市场做出一个有效的规范。
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还认为,在这市场经济的社会下,一方面作为房地产开发商要有把握市场,协调客户群体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业主要有合理的市场消费意识,要从整体上衡量自己小区的物业市场调节收费,依法进行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