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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始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这是市政府昨日召开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做出的布署。
本市自1999年开始,每年连续滚动编制下一个五年城市建设规划,目前正在进行第四次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此次建设规划编制,坚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根据城市当前建设的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城市近期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此次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在内容深度、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上有很大变化。此次近期建设规划的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面积为11919.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本市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限一致,至2005年。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基本任务是:提出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配置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提出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安排意见。同时规划编制中包括强制性、指导性内容。必须具备的强制性内容包括:1、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3、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