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建行与德国施豪银行尝试住房贷款新模式,计划明年推出“住房储蓄”。此项业务特点是,要买房先存款,并且利率低于商业贷款。
据建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要想拿到住房储蓄银行的贷款,前提条件是成为住房储蓄银行的储户,而且先有一定量的存款。虽然国内住房储蓄银行具体的经营模式尚未最后确定,但是将借鉴德国的许多经验。据悉,在德国,个人首先要与银行签订《住房储蓄合同》,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存款达到的额度,客户是一次性,还是逐月存款等内容。假设客户需要50万元资金,那当客户存够50%(即25万元),就有资格贷款。然后,银行会评定客户能否享受到银行“配贷”的另外25万元资金,一般存款越多越快,“评价值”就越高,发放贷款的时间也就越快。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住房储蓄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都相对较低,而且一旦中央银行给定一个固定利率,无论期限长短,存、贷款利率一经确定,不会轻易调整,在已签署的合同执行期间利率不受资本市场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对客户而言,贷款所付出的成本和风险都比较小,而且完全可以控制。
建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到1999年底,中国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只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的32%。大量非国有企业和个体人员并不享有实物分房。合资住房储蓄银行的运作模式恰好能够弥补这一不足,给体系外需要买房的客户提供低息贷款。
住房储蓄贷款的低利率和稳定性,对人们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合同类型可以变更,储户也可将合同额分离、降低、合并、提高,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