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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投保老百姓受益
2002年10月31日,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举行了“A级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的签字仪式。在全国A级住宅中推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即在住宅销售时,购房者可以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保单,房屋发生质量问题可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从而建立起我国化解房地产业风险,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这个消息无疑是激动人心的,因为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有了这种保险,就相当于给自己的房子又加了一份“医疗保险”。前不久,已有几个试点城市的个别房地产项目陆续签订了这项保险协议,这更让本市的购房者看到了希望,于是,这个话题成为了最近业界的一个热门话题。
市建委:住宅性能认定今年有望开始
什么样的房子是A级住宅?天津市目前有A级住宅吗?这项保险业务什么时候才能在本市展开?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与市建委取得了联系。据市建委有关部门介绍,A级住宅需由建设部的专业机构负责评定,天津市还没有这种A级住宅,目前市建委正在着手准备这项工作,住宅性能的级别认定工作有望在2003年展开。
人保公司:承保责任有细则
人保天津分公司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说,因为天津的业务还没有开始,所以至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看到保单样本,相关的具体事宜他们也不清楚。随后记者又与中国人保总公司取得了联系,据一位负责此项业务的赵先生透露,此项保险保期为十年,主要保险责任包括:房屋整体或局部倾斜、倒塌;地基超出设计要求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主体承重墙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户门、窗户翘裂;电器、管线破损等常见的质量问题,甚至房屋在竣工验收时未发现的设计、施工和建材缺陷,也都在保险理赔的范围之内。投保费用由开发商支付。保费计算方法为房屋销售价格的5‰±20%,其中20%的浮动主要是由于住宅的性能级别由低至高分为1A、2A、3A,因此不同级别的房子所需支付的保费标准不同。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获得保单。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人保将直接向房主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住宅所用的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
购房者:欢喜之余两点担忧
刘先生最近正在考虑买房子,得知人保推出了这项新险种非常高兴,但当他了解到这种保险只能担保由建设部评定的A级住宅时,心里又平添了几分担忧,他说,第一点担忧是:建设部的A级性能认定标准肯定非常严格,究竟能有多少房地产项目能够被评为A级住宅?这也就意味着这项保险仅仅只能针对很少的楼盘项目,而更多的购房者的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更何况,真正对购房者造成损失的恰恰是那些质量较差、无法评定A级的楼盘。第二点担忧是:这项保险的条款规定保费由开发商支付,而如果开发商没有为购房者投保的诚意,购房者也只能干着急。
开发商:正方、反方意见不一
当记者就此问题对一些开发商进行走访时发现,开发商对此事的看法各不相同,有的表示赞同,也有的提出了质疑。赞同方认为,房屋质量问题由第三方负责赔付,这样就更好地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对购房者、开发商以及保险公司都有好处。至于由开发商承担的保费,一般也能接受。因为开发成本中就包含这部分费用(房屋建成后拨给物业公司的房屋维修基金)。这样一来,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无休止的纠纷基本就能够得到解决了,说得更大一点,这也是一件对社会负责任的事,应该成为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不足之处在于,保险只限于A级住宅,门槛有点儿太高了。质疑方认为,因为房屋质量的责任不应全部由开发商承担,设计、建筑、监理任何一环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房屋质量,因此,保费由开发商支付不合理。这样做不但加大了开发商的成本,而且也无形中延长了开发商对房屋的责任年限。过去开发商对房屋的保修责任年限最长不过三年,而现在却延长到了十年,这样做不利于房地产的行业发展。另外,这项保险只限于A级住宅,A级住宅的质量肯定会很好,如果开发商的项目被评为了A级住宅,开发商自己就能够承诺十年保修,何必再去花一笔钱找保险公司呢?
相关背景资料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成熟的制度,源于法国,主要承保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之内,住宅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该保险运作机制逐步被英国、日本、新加坡等许多国家引入,部分国家和地区甚至实行强制保险,如意大利、芬兰、印度尼西亚、西班牙、瑞典、突尼斯及加拿大的部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