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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受害者获赔近12万
日前,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对消费者秦女士一家因装修造成环境污染致病一案进行了判决,依法裁定受害者秦女士一家胜诉。判决装饰公司一次性给付秦女士装修费、装修拆除费、木地板费、检测费、法医鉴定费等赔偿,共计119891元。这是我国贯彻室内环境相关标准后宣判的首例室内环境污染伤害案件。
据原告秦女士介绍,自己于2000年4月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由装饰公司进行整体设计和施工。秦女士当时提出环保装修的要求,装饰公司也答应使用3A标准的大芯板,并保证不会出现环境问题。而同年6月装修交工后,秦女士发现房间刺激性气味很大,辣眼睛。将新房空晾了将近半年的时间,秦女士一家于11月搬进新家。
秦女士说,入住后,全家人接连不断地出现感冒等病症。先是丈夫感冒、长时间发烧不退、免疫力下降,后来喉咙感觉有异物,到医院检查确诊为喉乳状瘤。同时,两个女儿体质也不断下降,秦女士自己也经常出现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却始终查不出病因。
2001年6月,秦女士请中国室内环境检测中心为自己的居室空气做了检测。结果发现,已经交工一年的居室,空气中的甲醛含量居然仍旧超过了国家标准近9倍。经过有关专家分析,造成秦女士家居室空气甲醛含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是施工工艺和室内设计不合理所造成的。专家表示,装饰公司在实木地板下面铺装了一层大芯板,由于铺在地板下面的大芯板无法进行封闭和通风处理,只能任其不断释放甲醛,对室内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此外,大芯板自身甲醛含量超标,也是室内空气甲醛超标的主要污染源。
中国室内环境检测中心有关专家表示,预防装修对室内空气的污染,不仅要注意装修材料的选择,更要注意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艺对空气质量的破坏。同时,消费者还应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新房入住前和装修完成后都应请有关部门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