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2003年发放6亿元人民币,作为“住房补贴”;谁能有幸成为这2.3万人中的一个?其他“职工”何时才能享受这一政策?记者走访了房管部门有关人士。
何时发放发给谁
按市房管局工作会议上的说法,市教委系统的“住房补贴”力争在上半年开始发放。
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以用自有资金先行发放,时间上不做要求。
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积极加快”,时间上同样不做要求,因为这些单位需要自筹资金。
据了解,2003年享受“住房补贴”的这2.3万人是市级机关和市教委系统的国家公务员、本市高等院校教职工。
但是,上述身份的职工中,1999年本市实物分房停止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不包括在内。
“住房补贴”什么“标准”
据了解,“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是1999年6月30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
同时公布实施的还有《天津市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暂行规定》、《天津市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暂行规定》、《天津市职工家庭高、中低、最低收入标准划分办法》等好几部“办法”,配套而行。
据了解,上述“办法”中对2003年的“住房补贴”发放,有参照意义的主要是“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这一项,简便易行。即《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中有关正局级干部、副局级干部……直到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建筑平方米”数,按“级别”依次递减,职称系列比照行政系列分“级”进行。
照此“标准”,所差的建筑平方米数,再由货币补贴补到“标准”为止。具体补贴多少人民币,还要参照发放时的上一年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确定。
“新人”新办法不用旧“标准”
2003年,本市仅在“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中,即对1.5万名新职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所谓“新人”是指1999年6月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新人”新办法,不再沿用旧“标准”,这样慢慢地随时间推移,经济发展,老职工都应该可以享受得到“住房补贴”;而新职工则利用公积金和其他货款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相比较而言,新职工比老职工的购房条件要好得多。
与之不同的是,公积金制度带有强制性,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都应享有公积金;1999年在房改上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住房补贴”对房市的拉动
据房管部门测算,2003年发放的这6亿元住房补贴,将带动个人出资18亿元,促进商品房销售100万平方米。即使如此,全市住房货币分配的单位达1260个,仅占全市单位的9.3%,今年的2.3万人加上去年共计8.74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3.2%。
尽管“住房补贴”落实得没有期待得那么快、那么大范围,但随着经济发展的力度、速度,市财政收入的日益增长、企业效益的成长,市级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以外的职工也有希望得到“住房补贴”,这个范围在逐年扩大,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能在发展和创新中得到圆满解决,因此,对房市的拉动作用也将逐年增大。
创新带来新“利好”
“房改”也在不断“创新”,“创新”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此次房管工作会议上,还提出另外几项“利好”。一是企业自管产的房屋可以冲抵给职工,代替因缺乏资金造成的“住房补贴”难以到位。今年要启动1600户,实现10万平方米,明年还可能扩大推动面,让更多的职工受益。
据了解,“冲抵”首先要经过评估,然后多退少补。这样,就把企业产的现住房变成了私有房,可以上市转让,可以变现,可以抵押贷款再购新房。
二是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老职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变一次支付为分期支付。
另一“利好”是今年继续为1.8万户最低收入的居民家庭核减房租,并将其租住的公有住房中的100万平方米转为廉租住房。
同时用公积金收益建立专项基金,用来收购存量房,作为廉租房使用,保障“双困”家庭低租住房;“双困”家庭也可以低价购买这样的廉租房。
另外,县镇中低收入职工中的1900户,将在今年内解决住房问题,方式是合作建房。合作建房不仅是企业间的事,还可以依照个人出资、政府扶持、单位资助的原则,探索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