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按规定办理将受处罚
天津市房管局提醒广大房屋出租户,未按房屋租赁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应抓紧办理,本月20日起,房管部门将按《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对违规租赁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自去年12月1日本市开始进行房屋租赁市场的检查治理整顿、重点治理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行为以来,已经查出房屋出租户2.56万户。虽然房屋出租人主动登记备案量大,但目前仍有近5000出租户未按规定登记备案。这其中个别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地下交易,违法租赁,逃避管理,对行政管理部门的督办、催告置若罔闻,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房管部门要求房屋出租人抓紧主动登记备案。到本月20日房屋出租人仍不按规定主动登记备案的,将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不补办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