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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秩序的重点包括十一个方面。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日前在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紧紧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组织大规模的专项整顿,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标本兼治,把这一工作引向深入。
这十一个方面为:一、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二、整顿商品房销售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整顿土地利用中的不规范行为,如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利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等;四、整顿交房面积“缺斤短两”行为;五、整顿不履行合同和合同欺诈行为;六、整顿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七、整顿房地产广告不规范行为;八、整顿中介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九、整顿房屋拆迁中的违规行为;十、整顿拖欠工程款行为;十一、整顿政府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如规划审批、立项审批、竣工验收、预销售许可等。通过整顿,力求使市场秩序有较大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