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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大厦是现代城市文明的象征,然而近日山东省青岛出台的《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却对高楼盲目攀高说“不”,规定今后市区建筑的高度要依照不同区域进行限制,以力求城市建筑景观整体和谐一致。
青岛是我国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有“万国住宅博物馆”之称。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城市建设同国内所有城市一样,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期。仅仅10年时间,青岛东部海滨便高楼林立。2002年,国际著名建筑规划大师刘太格考察青岛之后,对青岛海滨高层建筑的无节制攀高发出质疑。他认为,青岛是一个难得的海滨旅游城市,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但由于海边建的高层过多过密,进而影响了整个城市对海滨资源的共享。他建议,青岛的建筑要以海为主体,越是靠海近的地方层数越低,以确保海的通透性。香港著名室内设计大师罗锦文,也对青岛近年来海滨不断崛起的摩天大楼感到担忧,他认为青岛不应该重复香港的错误,不应该让这么美丽的海滨城市生活在水泥钢筋森林之中。
这次出台的新规定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对市区建筑高度限定不同的“身高标准”。在老市区,以团岛至太平角沿海岸线一带,近海处以低层为主,往里依地势以多层、中高层为主;对散落于老市区各处的一些历史优秀保护建筑,在其周围50米左右的建设控制区域内的建筑不能高于保护对象。
在新市区,则结合各城市功能区的定位,合理控制高层建筑的布局,文物古迹、优秀建筑、风景保护区、沿海地区、沿山地区、沿河地区周围建筑物低;市、区级商业中心周围建筑物高。依此原则划出低层、高层、多层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