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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土地权利人、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国家有关部门将有权查询土地的原始登记资料。该《办法》规定,土地登记资料,是指: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
《办法》规定,对土地登记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土地的原始登记资料,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原始登记资料;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资料;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