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位河西区的李女士问:我一年前买房办了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定的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过了一年发现它的还款方式太麻烦了,每个月还的款都不一样多,每月都要重新计算利息,我想改成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不用再每个月重新计算利息,不知行不行?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说:《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六章第27条规定:“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这是因为等额度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的利息偿付方式不同,在合同履约期内某一时点,分别按两种还款方式还款的总利息是不一样的,贷款余额也不一样,无法将其中一种还款方式变更为另一种还款方式。所以借款人如果和贷款银行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就要按照这种还款方式还款,直到还清为止,中间不能改变。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两种还款方式的差别,看看自己适合哪种还款方式再加以选择,不要盲目确定。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区别: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其中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的配给比例是逐月变化的,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递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减少而递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别适合不同的借款人,没有绝对的利弊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