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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读者的投诉来看,购房纠纷仍是维权的热点话题。房屋面积缩水、质量问题、广告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一房两卖等,这些侵权行为都严重损害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在本市商品房纠纷案件中存在着三个特点。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后,有关商品房纠纷案件有所上升,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张战华法官分析认为,目前法院受理的商品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法院受理各类商品房纠纷类的案件上升了,以前商品房纠纷案件多集中在质量问题上,现在的发展趋势是广泛外延,涉及多个方面。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购房户与开发商之间由于种种原因关系紧张,那些对开发商极度不满的购房户,希望借助“司法解释”得到保护,因此依“解释”进行了起诉。其实,“解释”出台,不仅充分考虑了开发商、业主之间特有的矛盾,更加注重了能促进商品房行政部门的优化管理,为的是使该市场的混乱之处得到净化和规范;第二个特点体现在现在很多购房户虽然发现了开发商的问题,并感到权益被侵犯,但却持以观望的态度。这说明,购房户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认识到打官司存有风险而不贸然行事。可以做以推论,一旦观望者得知同类案件有胜诉的判决,他们将毫不犹豫地起诉维权;第三个特点,限于目前商品房纠纷案件标的额,基本上都由基层法院受理审判。对于该“解释”的理解,法官、律师、当事人、开发商四方均处于同步,很多法官都处于认真学习和领会阶段,对此类案件判决比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