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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将至,银行不约而同遇到了一件头痛的事:不少买房贷款的客户纷纷大把还钱,想方设法提前还贷。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拆迁后的补偿金、年底获得的奖金、分红等大额收入,都让买房人有了提前还款的能力,即使没有能力全部还清,也都“积极”地有多少还多少。
建行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住房贷款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安全,这样的“黄金业务”对银行来说是难得的,但是客户提前还贷打乱了银行资金的使用计划,也损失了贷款所带来的稳定的利息收入。而买房人的理由也显得相当“充分”:因为借了钱,心理压力很大,债一天还不清,生活就一天也不可能真正轻松;再者,目前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和安全的投资理财产品,储蓄的利息也很低,不如提前还了贷款踏实。
据悉,去年上海8家银行曾联合宣布对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而不久前又传来了“限制期房转让”的消息,引起楼市的骚动。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是势在必行的,借钱、还钱都应该有规矩。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在目前尚未成熟的买方市场上,单凭收取违约金并不能很好地解决“提前还贷”所引发的问题。而银行作为经营者,既要维护眼前的利益,还要想方设法吸引更多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