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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建设部有关部门召开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新闻通气会。建设部总经济师、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介绍了建设部和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化解拆迁纠纷,规范拆迁行为采取的具体措施。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沈建忠通报了建设部查处的6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谢家瑾说,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由于多种原因,引起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国务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多次做出批示,要求下大力气化解拆迁纠纷。2003年9月,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了《关于贯彻中央领导批示切实做好城镇房屋拆迁中维护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建设部党组十分重视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拆迁管理,努力化解拆迁纠纷,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2003年9月,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期间,建设部专门召开拆迁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拆迁上访人数增长过快的问题。建设部高度重视拆迁上访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拆迁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等,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拆迁上访问题,切实做好信访接待,严格依法行政,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后又就国办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有关政策。最近,建设部先后下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于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谢家瑾介绍说,国办通知下发后,建设部及时组织调研督查组,分别赴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江西等省、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迁项目和拆迁上访事件进行重点调研督查。建设部领导也对拆迁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并与部分城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一起研究解决当地拆迁上访问题的主要措施。建设部对部分省、市的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剖析,会同各地主管部门形成了处罚意见,日前还通报了其中的部分案例。建设部还以简报形式向各地印发了一些地方房屋拆迁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谢家瑾说,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快解决拆迁纠纷,切实解决拆迁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是对拆迁上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督查指导。辽宁省政府要求各地对拆迁上访问题逐户建立档案,并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对14个重点案例由省政府领导直接协调处理。安徽省从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劳动保障等部门抽调人员配合省信访局,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二是完善地方法规,健全工作制度。三是合理控制拆迁规模。浙江、江苏等省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要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大或上一级政府备案。四是妥善解决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五是加大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最低单价保障和最低总额保障,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拆迁安置问题。六是加强拆迁单位和拆迁人员管理。七是加强拆迁信访,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八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谢家瑾说,建设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办通知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建设部将继续组织督查组到内蒙古、湖南、辽宁、天津等地进行督查,对突出的事件进行通报。二是加大配套政策的实施力度。三是结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拆迁中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拆迁规范化管理。五是改善住房供应,满足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